【聯合報記者呂開瑞 /桃園報導】2010.08.09

    找「路人甲」當遺囑見證人,無效。桃園縣婦人陳亞瑞的丈夫在醫院交代後事「房子給妻」,陳女隨便找了到醫院探病的高明興當見證人,高沒搞清楚遺囑內容就簽字,桃園地院以見證人未全程參與,判決遺囑無效,使得陳婦即將到手的數百萬元遺產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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