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財經政論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 /桃園報導】2010.08.09
找「路人甲」當遺囑見證人,無效。桃園縣婦人陳亞瑞的丈夫在醫院交代後事「房子給妻」,陳女隨便找了到醫院探病的高明興當見證人,高沒搞清楚遺囑內容就簽字,桃園地院以見證人未全程參與,判決遺囑無效,使得陳婦即將到手的數百萬元遺產飛了。
Al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